本报讯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煤矿安全监局2017年5项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要求,阳泉监察分局决定开展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
2017年3月,阳泉监察分局将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煤矿及列入去产能计划的矿井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
生产矿井主要监察内容为煤矿核定生产能力,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组织和实施情况,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情况,开拓、准备、回采煤量情况,上级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及相关指标情况,产能核减及组织生产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新增产能的产能核增项目等方面。
列入去产能计划的矿井主要监察内容为是否依法责令停产,是否违规设计“过渡期”或“回撤期”;因人员安置或回收设备等不能立即停产的矿井,是否制定有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矿井封闭时间和限产、安全等措施。是否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政策,核减产能的煤矿是否按核减后的产能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擅自恢复原有产能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