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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促作风转变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C1版)不仅如此,2016年,山西焦煤党委还做实做细了中组部督导的党建重点工作: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中,各级党组织把握整体要求、掌握政策界限、逐一核实问题、严明工作纪律,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开展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排查工作,对清理前应当终止党代会代表资格未终止的15名党代表,按照程序终止了其党代表资格;对清理前未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9名党员,按照程序进行了处置;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完成了党费补缴工作,健全了党费管理制度……
 
从严治党,促作风转变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是做好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体现在作风方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016年,山西焦煤纪委紧盯重要节点,加大检查力度,持续整治干部作风,保持了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抓平常,由集团及各子分公司纪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个别谈话、随机抽查、受理举报、查阅账目等方式,对“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了检查范围的全覆盖;抓节点,组织各子分公司在春节前后针对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两次交叉检查,涉及单位54个,查出问题31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另外,中秋国庆期间,提出“十严禁”要求,提前安排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利用山西焦煤报纸、电视、微信平台发布公告,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不让步,坚持铁面执纪,对违规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肃追责,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坚持挺纪在前、积极运用“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是山西焦煤为保证从严而积极转变的执行理念:集团先后制订下发了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详细列出“四种形态”对应的路径方式和处理办法,形成了适应山西焦煤管理模式、便于操作、独具特色的管理制度;推进“三个联动”办案机制,实行交叉办案,推行挂牌办案,整合办案力量,提升了办案质量。总体上,形成了“两降低、四增加、一突出”的局面,包括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数量、上级转办件数量明显降低;全年立案数量及其中包括的给予党政纪处分、给予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政纪处分、给予撤职及以上重处分都比2015年有所增加;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效果突出,全年“常态”处理680人次,“大多数态”处理405人次,“少数态”处理76人次,“极极少数态”处理32人次。
    落实“两个责任”,是山西焦煤为从严治党、有效减少问题存量的特色做法。针对中纪委专案组、省纪委专案组移交的涉及山西焦煤159人员线索,根据错误事实分别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成立了本部及相关子分公司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8个工作组,根据“一岗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党委常委、分管领导组织谈话;在掌握谈话对象错误事实的基础上,一对一推心置腹谈问题,面对面敞开心扉找差距,要求被谈话人改正错误、振作精神,放下包袱、轻装前进,管好自己、干好工作;谈话结束后,填写相关材料,并严格要求被谈话人做出书面检查,受到诫勉谈话的人员还要抄写一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谈话教育,被谈话干部纷纷向党组织表态,要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饱满的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状态投入本职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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