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长鸣安全警钟,坚守制度红线不仅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追溯往昔,多少无量之鲜血换来的沉痛教训值得我们去深思警醒,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怎样列出安全不等式,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严峻问题。
隐蔽至灾因素没有发现不等于安全有保障。灾害是至灾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至灾因素的变化及其组合,直接影响灾害的孕育、爆发、演化,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几大灾害事故,多数下都与隐蔽至灾因素紧密相关,近年来,隐蔽至灾因素已经成为引发煤矿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事故的主要原因。隐蔽至灾因素无时无刻的隐藏在我们身边,从其表面来看,很难发现其本身存在的隐患问题,但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突发性,一旦进一步发展,必然造成重大事故。例如,受老窑采空积水影响,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构成巨大威胁,在日常生产中,应加大对采空区普查的工作力度,通过地面调查、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明采空区的相对位置,避免误透空区发生重特大事故。
落实隐患排查工作不等于“对点攻坚”。煤矿安全事故具有连锁反应的特征,例如“3·23”安平煤业顶板事故,该公司因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导致综采工作面发生顶板大面积垮落引起瓦斯爆炸重大事故。通过分析,日常安全检查不应存在针对性或侧重点,应形成无死角、零容忍、全覆盖的综合治理模式,加强日常防范措施;配备相应物资、技术人员;加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填补存在的隐患漏洞;认真分析事故预报征兆现象,杜绝监管落实存在盲目性、随意性,遏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全面等诸多病症。避免“避轻逐重”只抓一点,杜绝因事故发生而引起其他衍生或次生灾害导致事故进一步升级、发酵、扩大。
隐患风险较低不等于安全事故可以避免。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根据风险评估,一些不会导致人员伤亡或不会造成主要系统损坏的低风险隐患往往被人忽视。对于此类问题,首先要明确防控工作预防的不是事故而是隐患,隐患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因素,而事故具有不稳定性,虽然初评风险较小,但极有可能成为重大事故发生的载体。例如,在地面火灾事故防控工作中,由于春季气温回升,火灾预警等级明显下降,安全隐患检查时,发现检查区域内种植较为密集的杨树,杨絮飘落后聚集在某一个角落,形成消防安全隐患,但隐患风险较低,那么,检查人因思考聚集成堆的杨絮会不会因电线短路、吸烟明火、氧焊作业及各种自然因素而成为事故发生的“导火索”。所以,检查人要具备忧患意识,要将隐患风险放大,立即进行隐患定点、责任定人、整改定时的“三定”处理,从而采取及时有效的整改处置措施,彻底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现场条件良好不等于可以降低管理标准。因某些区域或部位结构单一、隐患滋生率较低、现场条件良好,这往往会麻痹我们的安全意识,从而让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变得敷衍了事,难免流于形势,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管理工作混乱、各种制度不完善、防护工作不合理、治理手段单一、日常监管责任不落实等诸多病症,从而让安全隐患趁虚而入,在复杂多变的至灾因素下,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所以安全生产不抓则散、不严则松、不进则退,因此要常抓不懈、常实不虚。
通过上述解析,安全不等式其可归纳为:挖掘潜在隐患,杜绝突发事故;全面依规治患,把握综治核心;加强忧患意识,提高安全警惕;落实主体责任,保持防治高压。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我们不仅仅要具备安全责任意识,更要将安全生产这一长效机制落地生根,维护企业稳定、绿色、健康的良好发展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