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7年06月13日> > 总第201719期 > C3 > 新闻内容
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新闻作者:通讯员 杜洪涛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在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化职业健康工作改革创新,健全责任体系和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监管执法,不断推动专项治理和基础建设,努力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根据杨焕宁局长提出的“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太原分局对辖区各煤矿集团公司、各生产煤矿、各建设矿井发出了《关于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察、严厉查处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煤矿企业能够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贯彻落实、积极行动起来,在规定的时限内辖区所有生产矿井全部完成了上一年度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山西煤炭与安全生产周刊 技术支持:42592847 联系电话:13753149697 | 备案号:晋ICP备16001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