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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新闻作者:通讯员 申方方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申方方)长治煤监分局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是最大的政治责任,在加强党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严”字上下功夫、想办法、动脑筋、出实招,实施了“知责、明责、履责、问责”的新举措。一是要知责。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立足岗位、知晓责任,增强责任心,明确责任的重大和担子的沉重,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明责。要明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分管责任、一岗双责等具体责任人与责任条款,做到心中有责。三是要履责。监管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是“红脸出汗”,党总支书记履职要立足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有了小问题要提醒、要管,不能等出了大问题才管;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一律从严处分、一律通报曝光,做到纠正“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做到心中有戒。四是要问责。用问责来倒逼责任履行,班子出问题也要问责,追究主体责任、做到心中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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