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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监管是构建 公共安全体系可行之路
新闻作者:杨涛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日趋广泛,新的安全隐患不断呈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尽管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不断发生变化,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调整完善,但依然存在公共安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不明晰不落实、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边界不清楚不明确,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之间矛盾突出,存在监管盲区、监管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由此带来安全生产问题不容忽视。
  实践证明,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是构建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一环,而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则是这其中的可行之路,可以将社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基层,协助打通安全生产监管的“最后一公里”,这对于缓解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意义重大,也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的迫切要求。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系统性的特征决定了任何的监管缺位,都会留下监管漏洞,埋下事故隐患。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制度可以进一步厘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行业监管与行业管理的关系和职责,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为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奠定制度基础。
  据此,建立区域为主、条块结合的网格化网络,合理划分网格区域,配套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各级的监管职责,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分类管控。在此过程中,既可以引进第三方安全中介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监管,也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推动“互联网+安全监管”建设,将行政审批、重大安全危险源监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响应等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摆脱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不明、基础不实、工作缺乏连续性的问题。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作为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公共安全的基础工作,要依托行业、社区和企业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网格员队伍,明确网格化监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网格员的职责,实行纵向分级负责、横向分工监管,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借助多级网格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管控、监督检查、调查报告、总结反馈等系统化、流程化的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监管的规范化和精细化。
  在这其中,抓好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是组建专业化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队伍的重要前提,要培养熟悉社会公共安全的网格员,举办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网格员的岗前培训,围绕监管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什么时间做”。
  安全无小事,监管大于天。网格化监管作为构建公共安全体系的可行之路,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从每一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每一级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每一项安全生产监管行动、每一个安全生产监管环节都精准发力,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常态,才能将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政策法规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才能保障安全生产立稳行远,筑牢安全生产每一道防线,构建良性循环的公共安全体系,从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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