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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8年04月24日> > 总第201815期 > C5 > 新闻内容
扎实推进依法打击整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前,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出《关于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各地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通报》指出,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各有关产煤地区、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5号)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本地区专项行动,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单位工作方案报送不及时。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省应于2018年2 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新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到3月中下旬才报送工作方案。辽宁到目前为止尚未报送工作方案。
二是部分地区工作方案针对性不强。有的地区工作方案未结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细化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内容,存在层层照搬照抄的现象;有的地区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不具体、责任分工不明确等。
三是企业自检自改工作滞后。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地应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于3月组织一次隐患自检自改。从各地印发工作方案的时间看,煤矿企业自检自改工作普遍滞后,多数地区未按要求在3月组织开展自检自改。
对此,《通报》提出了六方面要求。
一是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推进缓慢、方案缺乏针对性、相关工作滞后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开展查漏补缺、立行立改,确保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结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细化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内容,明确相关工作措施。用好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成果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对事故多发频发、隐患问题突出的煤矿企业,集中监管监察执法力量开展重点打击和整治。
三是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严惩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隐患仍组织生产建设、监管监察指令不落实的,严肃问责追责。对已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的煤矿企业,加强跟踪监管和安全巡查,落实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形成依法严格监管监察的高压态势。
四是统筹协调推进监察执法工作。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要将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作为监察执法工作的主线,做好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与执行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开展“ 一通三防”等5个专项监察、落实分类监察执法等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用好“双随机”抽查、明查暗访、预防性监察、安全责任监察、执法信息公示、实施联合惩戒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五是督促抓好煤矿企业自检自改。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自检自改。
六是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强化工作监督,加大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督查力度,对落实不力甚至不作为、不担当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来源:中国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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