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18年05月15日> > 总第201817期 > C2 > 新闻内容
朔州煤监站开展煤矿水害防治拉网式专项监察
新闻作者:记者 门高伟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门高伟)近日,朔州煤监站决定从5月1日起至7月底,将对辖区所有煤矿防治水工作进行拉网式专项监察。
    此次专项监察共分两个组,根据日常监察及网络监控掌握的情况,对井口、工业广场受洪水威胁严重、地表塌陷严重的煤矿以及井下存在严重水害的矿井将进行“挂牌督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矿井存在防治水措施不落实、不执行探放水制度等重大水害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将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
    同时,朔州煤监站还抓好“六督促”,即:一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对地表塌陷区的巡查力度,做好矿井排水和供电系统的检查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的全负荷正常运转;二要督促煤矿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矿领导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以便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险情信息;三要督促煤矿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应急救援各项制度;四要督促煤矿严格遵守受暴雨洪水威胁时及时撤人的制度;五是督促煤矿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工作要求和“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把事故隐患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六是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执行防治水“十个一律”,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煤炭周刊 技术支持:42592847 联系电话:13753149697 | 备案号:晋ICP备16001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