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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煤监分局2018年执法工作呈现五大亮点
新闻作者:通讯员 关利刚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近日,晋中煤监分局认真总结2018年监察执法工作经验,晋中辖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呈现出“五大特点”。
   一是煤矿事故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2018年,辖区煤矿共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减少5起、人数减少17人,分别下降62.5%、85%。特别是民营煤矿的安全创近年来最好水平,实现“零死亡”。
   二是执法力度继续加大。2018年共检查煤矿251矿次,查处隐患1599条,其中重大隐患14条,共罚款2760.97万元,同比增长85.45%,其中,监察罚款同比增长148.14%,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7处,责令停止作业头面72个,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7个。
   三是责任追究越来越严。晋中煤监分局对发现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班组、区队、科室、分管领导进行对号处罚问责;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接问责实际控制人,同时约谈处分监管部门相关人员,以此推动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2018年,对辖区内共约谈政府部门3人次,约谈企业16人次,约谈管理人员28次;事故问责25人,其中矿级领导10人,中层干部8人,一线员工7人。
   四是惩戒曝光力度不断加大。该分局2018年将2个煤矿企业纳入失信企业名单,1个上了“黑名单”。开展事故警示教育36次,查处重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14项。
   五是执法方式方法不断创新。该分局集中执法标本兼治,直达“老大”,集中执法后,将煤矿存在的事故隐患直接反馈到市、县书记、行政一把手和企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手中。把大数据、信息化变成监察执法的利器,在原有网络系统的基础上强力推进5个系统的使用。该分局请专人进行了3次集中培训,又搞了2次比武。继续深化“主办监察制度”,赋予主办监察员一票否决权,为监察员主动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实施精准监察提供了制度保障,使监察队伍履职尽责意识再次提升,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质量稳步提升。同时,该分局研究制定了《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中监察分局监察小组文书审核制度(试行)》,同时配套制作了《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中监察分局文书审核表》,大大提高了文书制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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