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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4月14日> > 总第202011期 > C4 > 新闻内容
长治煤监分局 “231”工作法扎实推进“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新闻作者:通讯员 常猷亮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常猷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大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力度,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一通三防”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0】2号)《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实施办法》(晋煤监安一【2020】19号)要求,长治煤监分局制定了辖区“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方案,并总结制定了“231”工作重点部署,安排各监察小组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监察工作。
  两个防护即一是做好个体防护。各监察小组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控制情况,合理制定检查方案,减少人员接触。与此同时,要求全体监察员外出监察期间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个人防护和卫生;减少人群聚集,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必要时首先对工作地点开窗通风并消毒,然后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基础上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控制工作人数和时间;二是做好煤矿安全防护。各监察小组在安全监察过程中要指导地方政府严格有序地开展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避免外省入晋返晋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入矿,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输入、扩散和传播。对擅自复产复工的煤矿责令立即停产整顿,进行经济处罚,并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创新执法即一是开展远程监察。针对疫情防控不能进行现场监察的特殊时段,分局各科室充分运用事故风险分析平台、企业微信等开展远程监察,及时调度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督促企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二是细化监察内容。对文件要求的监察内容,细化为表格,更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将“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与“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有机结合。每次监察时,组织部分煤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观看近期发生的事故警示教育片,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深入细致地宣贯法律法规,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执法环境。
  一个目标即紧紧聚焦防范辖区煤矿重大风险,督促煤矿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致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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