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丽)5月6日,省应急管理厅对我省2020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强化统筹治理、强化专项整治、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科技支撑、强化督导落实等五方面再安排、再部署,10月底前,全省生产、在建煤矿完成瓦斯等级鉴定和瓦斯涌出量测定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煤炭企业要根据瓦斯赋存条件和瓦斯防治需要,统筹工作机制、技术管理、生产布局、通风管理、瓦斯抽采等方面,强化系统性瓦斯治理。包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瓦斯治理提供资金、技术、装备、人力及时间空间保障;优化生产布局,采掘部署与矿井通风能力和瓦斯抽采能力相匹配,对因受疫情防控形势等因素影响,导致复工复产后原有采掘衔接存在问题的,重新调整采掘衔接计划;5月份开展作业规程、瓦斯治理方案措施回头看,10月底前全省生产、在建煤矿完成瓦斯等级鉴定和瓦斯涌出量测定工作;加大抽采力度,完成2020年全省煤矿瓦斯抽采量61.5亿立方米目标任务。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要突出瓦斯防治,对煤矿通风系统、瓦斯抽采、防突、防灭火等方面重点整治,年底前,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科学确定正常生产的两类煤矿(冲击地压矿井和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强度,坚持只减不增,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抓好2020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省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推进工作,严格按照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的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煤炭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开展煤矿瓦斯防治领域研究与示范,推进技术创新和装备升级,提高预测预报预警和瓦斯治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