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丽)近日,省政府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政府安委会及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矿山企业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
通知指出,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是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地下矿山。受洪灾威胁的矿井尤其是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要构筑防排洪设施,并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对汛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企业,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同时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立即纠正,情节恶劣的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灾害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密切关注汛情灾情,进一步密切应急管理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要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遇有重大险情,要及时将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全面进入战备状态,确保拉得出、用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