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丽)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近日,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效率提高、公开标准提升、政策解读提质、回应关切提速、监督考核提效、政务服务提质,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全省能源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推动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要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逐步扩大文件主动公开范围,防止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确需不予公开的,视情形转为涉密文件处理。杜绝既不确定密级也不确定公开属性的现象;明确省能源局门户网站的法定栏目和内容,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版块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宣传功能,及时转载中国政府网、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增强传播能力和宣传效果。
《实施意见》还要求,要加强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建设,确定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为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环节,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同时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以文字形式进行解读的,应当采取案例、数据、问答等方式,形象通俗、平实易懂,鼓励采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影响力,省能源局政策性文件解读2020年要达到70%以上,自2021年起要争取做到应解读尽解读。省能源局要求,要统筹运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功能,拓展利用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兴媒体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2020年起,在省能源局网站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在其他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不得低于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