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郭剑)临汾煤监分局在监察执法中盯紧重点,抓住关键,实施“靶向监察”,有效解决了监察执法人少矿多任务重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监察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一是紧盯重点地区、重点矿,问题导向“开小灶”。对风险隐患集中的地区、风险隐患突出的煤矿和突出问题,整改不及时的环节,“量身定制”监察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跟进式监察督导,先进行约谈,再跟踪复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人,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根基。今年先后对西山临汾公司、同煤宏大公司、阳煤集团沙钢公司进行了约谈。
二是盯紧矿长、总工程师关键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监察执法活动中,要求矿长和总工程师必须汇报重大灾害治理情况,汇报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把追责的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严格落实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是紧盯“变化”要素,防控变化风险引发事故,利用风险监控平台和《风险研判手册》,紧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气候变化、人员变化、地点变化、区域变化、设备更新等,随时研判掌控变化要素,精准预判风险隐患,及时调整监察计划,进行跟进监察,严防煤矿“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风险隐患演变升级,引发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