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田景林 关利刚)为贯彻落实山西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晋煤监安二【2020】97号)精神,晋中煤监分局采取五项措施做好汛期安全监察。
一是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信息,及时发出安全预警和提醒,督促辖区煤矿企业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二是及时调度各煤矿降雨量,掌握雨情、汛情、险情,督促降雨量大的煤矿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三是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完善分局应急值守制度,明确值班纪律和值班责任。四是对极端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督促煤矿企业全面排查,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做到早准备、早防范。五是强化监察执法,加大汛期执法力度。结合矿井实际,开展严格、精准执法,重点监察矿井雨季安全工作的组织、开展和落实情况,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至目前,由分局领导带队开展汛期雨季“三防”监察18矿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36条,确保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