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丽)12月3日,据国家能源局官网消息,为加快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和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核确定71处煤矿作为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其中,我省7座煤矿登榜,分别是智能化升级改造煤矿: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塔山煤矿、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公司同忻煤矿、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矿、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高河煤矿、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元煤矿;新(改扩)建智能化煤矿: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鑫岩煤矿、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
《通知》提出,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是实现煤矿减人增效、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建设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旨在从建设理念、系统架构、智能技术与装备、综合管理、经济投入等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煤矿类型与规模,凝练可复制的智能化建设模式,尽快实现“系统智能化、智能系统化”,引领带动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煤炭开采方式由炮采、普采和综采向智采变革,为能源领域“新基建”奠定基础。
《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把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入重点工程任务;建立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制定本单位智能化示范煤矿推进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示范建设项目的指导和跟踪,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借鉴相关省份和企业的做法,设立专项资金,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加大资金投入。煤矿企业是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做好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的人、财、物保障;要加强考察调研、学习交流,对标国内外煤矿智能化先进技术装备、管理理念、服务模式等,以建设少人无人智能化示范煤矿为目标,完善建设方案,依照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规范,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要建立与智能化装备制造企业、智能化技术服务单位之间的合作推进长效机制,及时解决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总结经验,持续提升智能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水平。有关中央企业要发挥好带头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智能化示范煤矿。
《通知》强调,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单位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将完善后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方案按程序上报国家能源局,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要及时总结并定期上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在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后,按要求及时上报验收报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推广煤矿智能化发展的经验和成果,营造煤矿智能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