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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煤监分局 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
新闻作者:记者 曹金庭 通讯员 郭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曹金庭 通讯员 郭剑)近日,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临汾煤监分局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组织机构、排查时间和排查范围,提出了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查细查实。此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是落实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煤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有力举措,全体监察员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大排查工作任务。
  强化分析研判、找准重大风险。要用好信息化监控手段,综合分析煤矿的生产接续计划、主要生产安全系统、重大灾害治理、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的现状和风险,找准存在的系统性风险,为大排查活动和执法检查夯实基础。
  提高执法针对性、精准性。现场检查前要根据煤矿风险特点针对性的编制检查方案;坚持查资料和查作业场所相结合、制度措施制定和制度措施落实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井上和井下相结合;坚持远程执法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发挥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等系统数据联网作用,提高执法效能。要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开展精准执法,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大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煤矿立即排除;重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煤矿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停止作业。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晋政办发【2020】91号)要求严肃查处,并综合用好约谈、曝光“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手段,严厉惩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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