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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打造安全培训“云平台”
新闻作者:记者 王丽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促进网络在线安全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在线安全培训)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新时期安全培训工作质量,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出台措施,大力推广和规范在线安全培训,努力开创“人人皆学安全、处处能学安全、时时可学安全”的新局面。

  省应急管理厅指出,大力推广和规范在线安全培训,是有效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安全培训到位”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安全培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不仅有利于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安全培训管理体系,也有利于开创“人人皆学安全、处处能学安全、时时可学安全”的新局面。在线安全培训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洗(选)煤等行业领域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提供在线安全培训的单位需要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平台建设、教学管理、课程研发、技术服务、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能力,能够建立科学适用的考试题库,供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或生产经营单位自主选用。在省内具有分支机构或委托授权的运营单位并配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涉及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并申请财政补贴的,还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审通过。

  为保证培训取得实际效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采取分级管理措施。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全省在线安全培训工作,公告优质在线安全培训平台并实施监督管理,对各地在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的在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其平稳规范有序推进,保证安全培训到位。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积极组织引导“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在线学习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学时间;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建平台并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内部培训。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积极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与平台密切协作,满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需求,保证安全培训质量。平台提供单位要不断优化平台和课程,满足在线安全培训服务功能条件,确保平台安全可靠;要主动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线上安全宣传教育、知识竞赛等公益宣教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平台和使用单位将视情节轻重,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责令其退出。同时每年组织网上随机问卷调查,对学员满意度不足80%的平台,责令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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