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21年03月23日> > 总第202108期 > C1 > 新闻内容
防治煤矿瓦斯 我省多措并举
新闻作者:记者 王丽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年煤矿瓦斯防治的重点工作,以开展瓦斯隐患大排查为抓手,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瓦斯防治制度,推动瓦斯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

  《通知》从进一步健全瓦斯防治责任体系、组织开展瓦斯专项会诊、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大力实施瓦斯抽采、做好瓦斯参数测定工作、强化现场关键环节瓦斯管理、强化瓦斯预警管理、强化瓦斯“双零”目标管理、推广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提升人员瓦斯防治素质和能力等十个方面对今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瓦斯防治责任体系,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健全机构,科学配置人员,确保瓦斯管理不空挡、不弱化。同时要结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瓦斯灾害隐患大排查为手段,组织开展瓦斯专项会诊,查找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瓦斯治理等方面的系统性问题隐患。

  针对瓦斯防治,《通知》还要求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编制修订完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合理布局瓦斯治理工程,实行“一矿一策”和“一面一策”,生产衔接、工序安排必须满足瓦斯治理需要;要在高瓦斯区域持续推进煤炭规划区、准备区及生产区实施“三区”联动瓦斯抽采,应用地面钻井、井下穿层钻孔大面积预抽技术、卸压区域预抽技术加大区域瓦斯治理力度,实现瓦斯应抽尽抽;要针对井下排放瓦斯、巷道贯通、爆破、动火作业、火区封闭和启封、过地质构造等关键环节作业全面研判风险,并制定安全措施,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必须在现场确认措施执行到位,防止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开采自燃或容易自燃煤层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强化瓦斯防治和防灭火双重管理,防止灾害叠加引发事故。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煤炭周刊 技术支持:42592847 联系电话:13753149697 | 备案号:晋ICP备16001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