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总有几个有重量的词压在心中,它让人敬仰和珍视,青少年时代,就是其中的一个。 约翰·巴勒斯说过:“一个人生活的自然环境最终会构成他自我的一部分,他已经把自己播撒在大地上,他的情感思绪都与之息息相通。”每个人在生活长途中,总有疲惫不堪的时候,他停下脚步,回头望去。这不是等待,是寻找丢失的记忆。自己出生地,叫作家,也为故乡。在那里留下的欢乐,淡淡的伤感,成为美好的东西。每一次回味,品咂出不同意味。就如约翰·巴勒斯所说“他已经把自己播撒在大地上”,它永远扎根在那里,不会随时间飘走,而消失。 人到暮年,重新整理过去的文字,每个字都饱含激情,它们记录下少年时代的脚踪。我如同回到过去,唱响童年的歌谣,去海兰江边抓鱼,去野地剜菜,在院子中的小泥炉子上煮苞米粥。这些记忆的画面,不是色彩涂抹出来的,而是由情感的线条,一笔笔画出。 “六月的后园,有飞来飞去的蜻蜓、蝴蝶,菜地里出现跳来跳去的蚂蚱。母亲用纱网给我做套子,专门逮蜻蜓。下午不上课,我经常在后园度过,蹿来蹿去追赶蜻蜓。逮住的蜻蜓,用毛毛狗草茎穿着,攒多丢进鸡圈里喂小鸡。有时观看菜虫子在叶子上蠕动。我拿两根树枝,挟着菜虫扔到鸡圈,虫子未落地,一群鸡疯抢。”这段文字写出少年时的欢乐,无忧无虑,举着母亲做的逮蜻蜓套子,在大地上追赶蜻蜓,没有生活的重压,不知痛苦的时光。今天回忆是一种珍贵,人世间发生许多变化,家中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故,母亲因病离开我们。看这些文字的画面,似乎还能听到母亲的话语声,看到她高兴的样子。 历史学家王明珂说:文献所保存的历史记忆,经常只是一种正统的、典范观点的历史记忆。在一个社会中,通常只有部分的人有权力记录与诠释历史;这种历史,忽略了许多个人的、社会边缘人群的历史记忆。而人类学家说的个体记忆,和社会记忆相融合,形成大的历史记忆。我出生在上世纪60年代,经历过生活贫困的年代和一场政治运动,这些个人的经历,离不开时代背景。 记得那是秋天,离开家乡多年,生活在黄河岸边,看到大地上秋收的景象,回想少年时搂豆叶子,准备过冬烧的柴。在细雨飘飞中,漫延出无名的伤感,写出少年时的情景。“我学着他们的样子,拢起一堆豆叶子,很快浓烟滚滚,笼罩洞口往里面灌。肥硕的大老鼠,狼狈从洞口钻出,穿越烟雾向远处逃去,我不去追它,只对洞里的黄豆感兴趣。这是搂的第一桶黄豆,装饭盒的书包拿来,一下子装满。”每次想起这段日子,让我有了甜美的回忆。苦过,累过,现在回忆起来,却是单纯和难忘的。 记忆在时间中可变形,甚至丧失。写作的任务是寻找每一个人丢失的碎片,把它们拼凑,恢复真实的原貌。情感有温度、有色彩,但永远不会褪色。用生命之笔,蘸着情感写下的少年时代“自传体记忆”,是储存着个人的经历,多少年后对这些经历的回忆。心理学家们所讲的“自传体记忆”这一概念,指对个人复杂生活事件的混合记忆,与记忆的自我紧密相连。心理学家张耀翔曾提出:食物、游戏、学问、危险、责罚、病痛、伤感七事,最能记忆。这些记忆内容大都与自我体验有密切的关系,也几乎涵盖了少年时代。 随着年龄增长人们会发现,很多年来自己竟然未从长大的地方走出多远。在记忆中回到过去时,有很多事情存放在那里,并没有在时间里变成移民的时光。对少年时代的回忆,不是一味的小欢乐、小幸福。它是对生命的重铸,是对心灵的追寻,寻找安静的灵魂处所。这些文字不是触情而发,它是真实的,不加任何苍白的虚构。情感无假冒伪劣,不去故弄作秀。 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说,在生活的机器无情地把人逐一消灭的时代里,人的身体正在要求自己的权利。他所指出的时代,是没有个性的时代,当我变成我们时,人的本性丧失。人们推崇的是群体效应,彻底切断和过去自我的联系。而我们对少年时代的追忆,不应只是沉在老年回忆中,度过漫长寂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