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赵振华《阳光的味道》(下称《阳光》)样书,我欣然一笑。 我“欣然”的是,接过样书时预先害怕的青年作者作品中常见的种种问题,竟然没有出现。 “以文学风格的语言撰写历史著作”“以历史学家的淹博写作散文”的被学术界称为“法国最早和最伟大的民族主义和浪漫主义历史学家”儒勒?米什莱指出:“平民在写作时往往会离开自己的心灵(这正是他的力量所在),去向社会上层阶级借来抽象的、概括性的东西,这实在是错误的。他拥有一大优点,但却毫不加以重视,这个优点就是不说套话。不像我们,着了迷似的追求那些腐词滥调和古老模式,偶一动笔,则陈言满纸。”此语恰好一正一反道出《阳光》的“一大优点”和避免了的“错误”。 《阳光》的四个单元表达了一个青年作者生活行走、情感流动、观察体悟、思想生长的全方位,其间,极容易出现的问题是:要么非“高”无以成文,极力往爱国奉献等空洞的大概念上扯,结果是一派面具感,吓人不感人;要么非“深”无以叙事,一不小心就陷入了莫名其妙的矫情窠臼。《阳光》作者可以与学生“称兄道弟”,引人拊掌而笑;可以怀念一个初到社会因故死亡的学生:“孩子,你在‘他乡’还好吗?”引人洒泪同悲……以自己这样的“力量所在”,为广大的读者提供了意在平民、指向个人的文学样本,或说一种文学实验。 《阳光》第一个单元就从父母讲起。记人,又以一幢“老房子”为肇端。老房子建在“牛嚎”的传说根基上,赵家人不但敢建,还在牛嚎的想象中读取一家人的“洪福”。趣味叙事中蕴藏着人的豪气,未曾明言,却深有春秋意蕴——“家风”由此形焉。特别值得提出,在这篇具有象征价值的肇端之文中,出现了一只“檀木书架”,它又是肇端中的肇端,是草蛇灰线于全书的一缕文脉——“世德”由此肇矣。 接下来,母亲的菜园子,父亲的二胡、笛子……精彩纷呈,趣味横生,不一而足。包括父母等诸亲人,《阳光》全书记述的都是平民,到了《乡下的冬天》一篇,作者干脆率性连出“三平”——屋外寒风呼呼,屋内其乐融融。话语中传递着平民人家的情感,延伸着平头百姓的喜乐,呵护着平常人生的幸福,并无意间深入到了关于个人与民族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一深度话题中。 现实主义戏剧创始人、挪威著名戏剧家、诗人易卜生说:“我做书的目的,要使读者人人心中都觉得他所读的全是实事。”《阳光》无一借重“古老模式”,凭藉自己的“力量所在”,实现了令人信服、全程感人,奥妙全在没有“离开自己的心灵”而真实为文,老实叙事。《阳光》几乎全书都是这样无雕无琢的朴实叙事,看得人不时会心而笑。这使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愈是诚实、朴实,就愈是能赢得读者,赢得文学。这让我联想到易卜生的另一句话:“我无论作什么诗,编什么戏,我的目的只要我自己精神上的舒服清净。”赵振华在将样书交给我时说:“我笔写我心,如此而已。” 这一值得珍视的“真实品格”,属于《阳光》作者,也属于她脚下应县这块土地。这篇作品的结语,不但结出了一文之深旨,也结出了一地的文化品格,而这品格是具有非常深刻而强烈的民族性的。 语言文字都是人类达意表情的工具;达意达得好,表情表得妙,便是文学。这是胡适先生的文学论。尽管赵振华一再说“我的文字很稚嫩”,但《阳光》里“达意达得好”“表情表得妙”的地方却比比皆是。 在《那年母亲打月饼》中,既有“咬一口,都是花花世界的味道”这样的神来之笔,也有“吃着香喷喷的月饼,望着眼前的爹,想着远方的娘”这样催人泪下的动情之文。 “只见母亲的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如同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摆刷,那刷子便在墙面啪地清脆一响,极是好听。啪啪声里,一道道白土痕迹,衔接得天衣无缝,刷过去的墙面,真好比平平整整一面雪白的屏障。”在《记忆中的年》一篇,作者这样描述母亲在过年前刷屋墙的情景。读之味之。 胡适先生又说:“文学有三个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我以为,《阳光》中的大部分篇什做到了这三要素。 作者说“我的文字很稚嫩”,也是事实。但现在我想以后写散文,也该如《阳光》这样老实铺叙那些不放过很多细节的生活原味的故事。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愈是诚实、朴实,就愈是能赢得读者,赢得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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