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邵旭康)日前,省应急厅决定在全省所有煤矿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3个步骤组织实施。一是企业自查自改。各煤矿企业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全面自我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登记造册,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整治措施,按照“三定”“五落实”要求逐项整改到位。二是市县全面检查、集中整治。各市县应急局对煤矿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省级督导检查。山西省应急厅将成立专项督查组,适时对各市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对于自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如实向监管部门上报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不再予以处罚。对于自查自改敷衍了事、借整改之名行生产建设之实、以保供名义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拖延整改等行为将予以严肃问责处理。对举报煤矿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组织生产建设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省应急厅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全覆盖,做到不漏一矿、不落一人,井上井下全系统、各环节、所有作业地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要严密防范极端天气、瓦斯超限、设备超负荷运行、顶板以及水害等风险。用好信息化手段,坚持线上巡查和线下核查相结合,特别是要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待关闭的煤矿加强巡查排查,确保做到真停产、真放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