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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3月15日> > 总第202151期 > C2 > 新闻内容
有序扩大碳交易覆盖范围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2021年向全国推广,正式进入交易阶段并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但现阶段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供应相对充足,影响了碳市场交易价格和流动性,造成碳排放权价格整体偏低且具波动性,以及交易活跃度不高等问题,难以对企业减排形成有效激励。同时,当前全国碳市场参与主体和交易品种单一,仅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其交易目的同向、风险偏好相似,且具有很强的行业同一性。

  建议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提升碳交易市场立法层级与效力。加强碳市场配额制度研究,合理评估现有配额发放制度的松紧尺度,在考虑企业履约、减排成本的前提下,适时收紧免费额度,引入配额拍卖制度。有序扩大全国碳市场交易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将石化、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纳入交易主体,改善市场活跃度。同时,通过金融创新盘活存量碳资产,适时增加碳期权、碳期货、碳债券等碳金融衍生品,逐步完善金融服务。进一步健全碳排放监测核查体系的政策法规,推动完善第三方核查机构资格标准,建立可持续性第三方核查制度,推进核查市场化,保障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此外,建议建立绿电与碳排放权联动体系,加强绿电与碳排放权交易衔接,研究在排放量核算中将绿色电力相关碳排放量予以扣减的可行性。促进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一步融合,推动地方碳普惠市场建设。建议将企业用于配额清缴抵销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比例,从不超过5%提高至10%,完善碳市场向新能源等产业的价格传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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