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自然资源部对外称,经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同意,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电子证照标准的函》,发布新修订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采矿许可证》国家标准,为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电子证照进一步推进应用提供了基本遵循。 据了解,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电子证照标准是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2019年颁发。此次新修订的电子证照国家标准进一步明确: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证照类型信息由自然资源部统一固定赋值及管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元数据体系由证照类型信息、基础信息、业务信息构成。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探矿权登记、采矿权登记后应制作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照;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形成的电子证照和电子证照目录信息,按照相关要求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据悉,目前自然资源部已实现在本部级实施电子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已制发电子证共492件。 2022年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明确在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自然资源系统积极推进电子证应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现了电子证的应用,占全国的71.9%,其中,13个省份在省、市、县三级均实现了电子证的应用,占全国的40.6%;其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望在今年底前实现电子证的应用。 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和电子证照的推广实施,政务服务持续优化,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电子证的应用,一方面为相对人办理证照提供了更便捷的申领途径,大大缩减不必要的冗繁程序,降低了申领人的证照申领成本;另一方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降低了内部的行政管理成本,推动矿业权管理效率的提升,在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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