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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8月02日> > 总第202167期 > C3 > 新闻内容
生态环境部: 上半年完成20个煤矿项目环评审批
新闻作者:朱妍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刊讯7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4.78万个项目环评,涉及总投资超过8.4万亿元,同比上升28.9%。今年先后召开煤炭、水利、油气管线、铁路等行业调度会15次,组织重大项目专题对接114次。在生态环境部上半年审批的91个重大项目环评文件中,铁路、水利、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和煤炭保供等项目45个,涉及总投资约7000亿元。其中,完成20个煤矿项目环评审批,涉及新增产能1.25亿吨/年。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表示,5月印发实施的《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主要从建立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台账、优化简化环评文件编制、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单”等方面进一步提出务实举措;从建立绿色通道、取消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的项目环评审批和总量指标挂钩等方面改革创新。以此为基础,6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已批复海则滩煤矿等行业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6项,涉及总投资超过3800亿元。

  刘志全表示,环评工作将在保障重大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守住“底线”。对此,主要从四个方面严格把关:一是严守法律底线,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规划要求,避免出现触碰法律底线的“硬伤”。二是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严格要求建设项目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位于环境质量未达标区的,其措施要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通过优化工程选址选线和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使之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免对相关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三是严守环境风险防范底线,严格审核环境风险评价内容,避免出现遗漏主要风险源或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四是维护公众权益底线。同时,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尤其是加大“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将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将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为加强源头防控,生态环境部还将从环评领域入手,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针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生态环境部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组织河北、山东、浙江、重庆等9个省(区、市)聚焦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煤化工等重点行业,研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的技术方法和管理路径。河北、山东、陕西等地制定钢铁、化工、煤化工等行业技术指南,目前已有256个试点项目完成环评审批。

  生态环境部还组织了15个地市,探索开展“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在12项试点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中统筹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选择7家产业园区从优化园区发展方式、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完善环境管理等方面总结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修订发布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要求将碳减排融入到各评价章节,提出以减污降碳为目标的评价要求。

  环评政策不断完善,但不等于放松要求。刘志全表示,从全国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情况来看,环评文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虽然属于个别情况,但性质极其恶劣,对环评制度公信力的损害十分严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据不完全统计,现已依法查处环评文件严重质量案件50多件,罚款金额1400多万元。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协调地方和公检法等部门,推动依法查办环评造假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落实好环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对环评文件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强化环评单位和人员直接责任,落实评估、审批中的把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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