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夏以来,四川、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等多地出现历史罕见的高温极热天气,而与高温并行的是持续创新高的电力负荷水平。同时,由于来水偏枯,水电出力不足,火电顶峰压力同比显着提升。 8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其中包括支持中央发电企业等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 “此次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主要受益企业为煤电占比较大的五大发电集团及华润电力等中央发电企业,支持煤电企业纾困和多发电。”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此时提出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一是可以有效缓解川渝等地区近期因极端高温天气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二是及时缓解承担安全保供责任的中央发电企业所面临的经济压力和资金短缺问题;三是为今年冬季的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提前做好储备,避免再次出现因电煤供应紧张导致的大规模拉闸限电情况。 力解电力企业急与难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近日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今年以来,电煤采购成本大幅上涨,涨幅远高于煤电企业售电价格涨幅,导致大型发电集团仍有超过一半以上的煤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部分企业现金流紧张。 袁家海认为,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能够有力缓解煤电企业所面临的经济困境,支持煤电企业多发电,保障用电高峰时期电力的安全稳定供应、支撑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同时,该政策能够进一步夯实煤电托底保供的作用,有效推动煤电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进而推动煤电的功能角色转变,由主体性电源转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 独立国际策略研究员陈佳从产业链角度分析称,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的溢出效应则会延伸至产业链上下游,一方面支持上游保供煤炭等先进煤炭产能释放,另一方面支持下游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保障,尤其是继续支持地方对特困行业实施用电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将对电力能源的互联互通以及跨省、跨区的能源畅通堵点和协同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袁家海看来,我国多次出现的限电问题再次凸显了当前煤炭和煤电对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极端重要性,促使我国更加注重电力灵活性资源和应急备用资源的建设,从而推动提升电力系统调节备用能力,构建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助推我国能源电力的低碳转型。 催生能源保供更优解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公开表示,预计下半年,能源消费将继续呈现持续增长态势,进入冬季取暖期后,煤炭、天然气、电力需求进一步增加,能源行业将提前制定保障预案,增强供应能力,确保温暖过冬。 如何更好地发挥能源保供特别债的作用,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电力供需形势? 袁家海认为,首先,应以能源保供为前提,依托产业链一体化,做好煤炭资源稳定供应,在电力供给紧张地区合理部署新增高效火电。其次,应立足于绿色低碳转型的基本面,通过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投资资金需求,降低可再生能源的融资成本,从而推进以风、光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最后,应重视系统灵活性资源扩充,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充分利用火电和水电等可承担调节功能的存量资源,加速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部分替代风光大基地建设中对强配储能的要求,通过多能互补获得竞争力。此外,应建立配套的考核与监管机制,做好债券的发行与监管工作,动态评估和跟踪中央企业对能源保供的实效与贡献,同时保持规范、持续的信息披露,实现有限金融资源的最优分配。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气候与能源项目主管黄辉表示,此次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没有明确为支持煤电,但强调无论是煤电还是可再生能源企业都可能从中获得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化发债的形式也能够较好地缓解当前财政支出压力,扩大对电力基础设施的投资。 黄辉认为,电力基础设施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债券募集方向要兼顾低碳发展和近期保供。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既要有对传统煤电的灵活性改造实现系统更高的灵活性保障,更要有扩大对可再生能源及其配套储能、输送通道设施投资以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求。煤电虽然起效快,但有可能长期闲置,并导致碳排放增加、资产沉没、电价上涨、低碳转型难度加大等诸多后遗症,无论是从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双碳”目标的角度,还是从投资回报的角度,新增煤电都应谨慎考虑,确实无法满足需求时再按需适度安排煤电建设。 陈佳强调,一是要坚持专债专用,避免因能源市场价格内在波动性产生的政策套利风险。二是要精准施策,在尽调的基础上做好债券发放工作,力争好钢用在刀刃上。三是要做好一系列配套机制和基层落地保障工作。作为一项开发性金融在能源领域的创新工具,发电企业要做好技术政策储备,同时充分理解当地行业政策法规和具体需求,结合地方性金融工具规模,因地制宜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