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22年09月20日> > 总第202174期 > C1 > 新闻内容
山西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管理
新闻作者:牛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刊讯日前,山西省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充分发挥好煤矿安全监管专员作用,紧盯煤矿瓦斯、水害、顶板重大风险,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山西省安委办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主动担当作为,协调解决制度运行中发现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抓好“任务清单、公开公告、定期述职、定期轮换、年度考核”五个机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监管专员制度落实见效。

  一要落实任务清单机制,各级派出单位应参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编制的《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工作手册》,制定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监管工作清单。二要落实公开公告机制,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由公开公告形式确认,接受社会监督。三要落实定期述职机制,监管专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主动接受被监管煤矿廉政监督,每季度向派出单位述职、述廉。四要落实定期轮换机制,各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应对煤矿安全监管专员所监管煤矿轮换一次,及时调整投产、投建以及关闭退出煤矿的监管专员,按规定对监管专员开展培训。五要落实年度考核机制,确保考核机制落实到位,激励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履职尽责抓好煤矿安全工作,避免监管专员奖惩责权失衡。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煤炭周刊 技术支持:42592847 联系电话:13753149697 | 备案号:晋ICP备16001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