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作家林海音的散文《窃读记》入选了多版语文课本,其中有一句话颇值得探究:“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使矮小的身体挨蹭过别的顾客和书柜的夹缝,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 跟几位同样从事文字工作的同志闲聊起“踮起脚尖”,并由此提出问题,“踮”是何意,“踮”起来的是脚尖还是脚跟,大家议论纷纷。根据《汉语大字典》的解释,“踮”:“提起脚跟,用脚尖着地。”照此解释,“踮”是“提起脚跟”“脚尖着地”两个动作的叠加,说“踮起脚尖”或“踮起脚跟”都有些不妥,而应该说“踮着脚”。 探究到这里,我不由地暗自窃喜:故乡土话里,“提起脚跟,用脚尖着地”这个动作从来不说“踮”,而说“立蹬蹬”或“立蹬起”,不仅比“踮”形象,而且不会让人纠结究竟应该把重心放在脚尖上还是脚跟上。 人的身高是有限的,要想增加海拔,略高于正常状态的自己,看得远一点,够得高一点,“立蹬蹬”或“立蹬起”是最有效、最迅速的手段。“立蹬起就能够看全场子里的表演了”“人家个子高,立一下蹬蹬就够着柜子顶上的箱子了,根本不需要扎杌儿”,是故乡人“立蹬蹬”或“立蹬起”的常见情形。 “立蹬蹬”或“立蹬起”见效快,但持续时间不会长——这样会使人的身体处于异常状态,处于异常状态的身体和心理乃至社会环境都不能持久。正月十五踅热闹,街口上,威风锣鼓敲得好红火,里三层外三层围的都是人。外边的人要想目光穿过里边的人,如果没有自身海拔的优势,“立蹬蹬”或“立蹬起”是最好的选择:避免了随身携带工具的麻烦,增加了自主选择的乐趣。幸好,一场锣鼓表演时间不会长,不会长的原因大约不仅仅是怕表演者累,也怕把欣赏者累着。剧场演出就找到了另外的路子:提高舞台的高度,将观众席修成前低后高的格局,避免了观众“立蹬蹬”或“立蹬起”,也为自己续了命。 “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是荀子在《劝学》里的话。似乎彻底革掉“立蹬蹬”或“立蹬起”的命应该是登高,其实不然。我们常说“登高望远”,也疏忽了其他问题:望得远了,失真程度也高了,泥潭里呼救的人反倒被认为是在打招呼;望得远了,近处的盲区也大了,泰山从来看不见自己的脚!再说,登高不知要比“立蹬蹬”或“立蹬起”多费多少周折。 “立蹬蹬”或“立蹬起”、扎杌儿、修成斜坡、登高,都是以相对高度的增加弥补绝对高度的不足,每一种手段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但人们常常只见其一不见其二,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土话里用“立蹬蹬”或“立蹬起”代替“踮着脚”,不意味着故乡土话里不用“踮”。故乡土话里有一个词“踮脚”,指的是跛足人走路用脚尖点地,也用作名词,指这类人,当然不够尊重人。比如“别看人家走路踮着脚,不一定比一般人慢”“他把媳妇娶回来了,才知道是个踮脚”。 把“踮着脚”写成“踮着脚尖”,非林海音一人。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里有“踮着脚尖儿仔细定睛,比我那初见时庞儿越整”的话;当代作家杨沫在《青春之歌》中写道:“他踮起脚尖活泼地行着深呼吸。”倒是巴金在长篇小说《家》里用的很到位:“他踮着脚再去折,还是抓不到那枝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