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公布了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这起事故本身并不复杂,但是背后反映的问题却令人深思。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在这起事故中,一名女工在日常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在上岗作业时戴围巾,工作过程中围巾被搅入运转的设备勒住颈部,最终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车间其他职工立即向车间主任报告。车间主任先后打电话向生产厂长、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而企业主要负责人接报后,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事后企业给予死者家属115万元的赔偿。此后,为获取商业保险赔偿,该企业向县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县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后,向县安委办推送了事故相关信息。经县应急局核查,认定该公司涉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梳理完这一事件的主要脉络,笔者不禁产生这样的疑问:如果不是这家企业为了获取商业保险赔偿向县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是人社部门及时向县安委办推送事故相关信息,这起事故岂不是还要被瞒下去?因此,从这个角度说,这起瞒报事故被发现存在偶然因素。而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角度看,如何才能尽力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防止企业瞒报事故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完善顶层设计,制定阶段性行动方案。任何一项工作,只有加强规划才能有条不紊地推进并确保收到预期效果。例如,山西省制定了《山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近日,该省工伤预防厅际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机械制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行业为该省2024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确定了重点领域,开展相关工作就有了着力点。再比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牡丹江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每年10月底前,相关部门确定纳入下一年度的工伤预防项目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才能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加强培训教育,让职工成为预防事故的第一道关口。在很多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中,伤亡者既是事故的受害者,也是事故的责任者。因此,加强对全体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至关重要。企业既要加强业务培训,让职工掌握与岗位要求匹配的业务技能,也要加强思想教育,让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知敬畏、能落实。只有职工心中始终绷紧安全弦,一线安全生产才更有保障。 大数据预警,为安全生产赋能。如果一家企业短时间内频繁发生工伤事故,就说明企业在安全设施配备、安全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存在短板,亟待尽快改进。但是,这些问题监管部门该如何及时发现?浙江杭州余杭区建立了“工伤大数据分析预警应用”后台,企业出现上述问题,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通过“基层智治”平台会第一时间收到工伤预警信息。乡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就会协同网格员前往相关企业进行处置。该“工伤大数据分析预警应用”后台还可对工伤事故进行画像,精准识别风险企业、风险行业和风险区域。 多部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一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表面上看只是个别职工违章,或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细追究起来往往还存在监管部门、辖区政府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例如本文开头提到的这起事故中,在追责环节,除了事故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被追责外,还有镇人民政府应急办原负责人、县工信局副局长、县应急局副局长3名公职人员被问责,镇政府、县工信局、县应急局被要求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此可以看出,为了从根本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基层政府、应急管理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都必须切实履责,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合作,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例如,浙江杭州余杭区“工伤大数据分析预警应用”后台归集卫健部门工伤医疗诊断数据、人社部门工伤保险理赔数据、信访部门工伤投诉数据、公安部门110工伤报警数据以及住建部门工地打卡数据,建立专题数据库,既可以及时了解辖区内工伤事故发生情况,还可以有效堵住事故瞒报漏报缺口。 鼓励举报,在全社会形成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浓厚氛围。近年来,各地为了更好地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大都出台了针对性很强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举报。尤其是企业一线职工,既是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知情者,又是安全事故的最大受害者,鼓励企业一线职工参与举报也是各地举报奖励工作的一个着力点。例如,山东省最新出台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企业内部职工精准举报本单位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在规定的基础上再上浮20%。对于举报瞒报,更是明确最高可给予举报人50万元的奖励。还是以本文开头这起事故为例,企业职工如果能够及时举报隐患,悲剧可能就会避免;职工如果能够及时举报事故,瞒报的问题也会更早被发现。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越靠前,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会越强,职工人身安全越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