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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化工集团常村煤矿 “议案前置”机制决策“明明白白”
新闻作者:李文龙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刊讯(通讯员李文龙)潞安化工集团常村煤矿党委为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抓住制度缺陷、管理漏洞等,修改完善“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机制,建立了潞安化工常村煤矿党委决策前风险防控评估机制,制定了《潞安化工常村煤矿党委会议案前置风险评估表》。从议案评估类型、评估流程、保障举措3个方面,将算账文化全面贯彻到集体决策过程中,围绕价值创造、风险辨识2个方面客观分析议案内容,为常村煤矿党委科学决策议案把好第一道关口。

  “我们曾经提出一条关于‘危险废物处置’的议案,过去只是重点强调环保价值以及可能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政策性处罚。对于如何规范化解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处置厂家资质不符合要求带来的法律风险,因处置价格超高带来的资金风险、廉洁风险等,不能从实施与不实施正反两方面客观评估议案的收益价值和风险隐患。自2022年实施‘议案前置’机制以来,不仅丰富了支委会的功能、提升了党支部的政治功能,也将‘三重一大’议案向前延伸一公里,最终实现把讲政治落实到基层党支部各项工作中。”供应科党支部书记孙红刚说道。

  据了解,该矿各党支部支委会在议案评估类型上,主要从经济价值、政治价值、社会价值3个方面,客观评估议案可能带来哪些收益、价值,或者不实施会带来哪些风险、隐患。主要从资金、法律、政策、安全、生产、稳定、环保、廉洁等方面,精准排查议案实施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同时,在评估过程中,各党支部支委会评估需要提请常村煤矿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提请单位必须首先经由所在支部支委会集体决策通过后,方可进入常村煤矿“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支委会决策程序要参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规范运行,各支委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履职,在议案研究中亮明观点、明确意见,特别是围绕价值创造、风险辨识两个方面客观分析、精准排查。

  “建立集体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常村煤矿党委制定了保障举措,从思想、责任、考核等方面确保议案前置科学有效实施,起到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效果,有利于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同时,常村煤矿各党支部、各单位对推动矿井高质量发展理念的理解更为透彻,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越来越强。”该矿机电中心负责人、组织委员张超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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