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各地气温明显下降,发电供暖用煤需求增加。保供和安全生产成为无论如何都绕不开的话题。一些地方前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强调“坚持安全底线”,后脚就召开保供会议,要求“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把煤采出来”,以致一些企业大干快上、盲目扩产,打着保供的名义将安全抛在脑后。 究其原因,这些地方党委政府没有正确认识到保供和安全的关系,没有清醒认识到保供是为了发展,安全也是为了发展,通过人为安排先后会议的方式,暗地传达“只要保供不要安全”的错误观念。这样一来,在错误观念的传导下,监管部门便有了对违法违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念头,甚至为这些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企业本就是追逐利益的,原本还陷于“保供”和“安全”的两难境地。一旦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松了口子”,企业必然会像脱缰的野马,在“忽视安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此外,在个别地方,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达成“只要保供不要安全”的共识,自然互相勾结、猫鼠同窝、沆瀣一气。这已有前车之鉴。2022年9月,山西古交市群众反映,一家煤炭企业打着保供的名义,在长期停工停产、未取得采矿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开采地下煤炭资源。有媒体调查发现,此前群众已屡次反映,但当地监管部门在排查整治中弄虚作假,包庇涉事企业违规开采,限电措施形同虚设,纵容该企业在长达一年时间里盗采高达数十万吨原煤。 地方党委政府承担着“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要使命,必须把握和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特别是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要加强对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力度,高度警惕个别部门为保供,纵容包庇违法违规企业甚至形成利益共同体的现象。 在煤炭供需紧张的情况下,保供是必须要做的事情,相关企业扩能也在常理之中,但扩能必须是有序扩能、有度增产。对于“哪些企业允许扩能、增产多少”,必须要由安全监管部门把关审核,既审查其生产能力,更要审查其安全水平。试想,倘若没有这样的审核,所有企业都自行其是、一哄而上,其中少不了那些本就灾害严重的矿井或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在生产过程中,一些忽视安全的矿井还会通过搞“人海战术”、靠增加采掘工作面来增产。最终的后果必定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当前,煤炭需求增加、企业利润快速甚至成倍增长,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便无视法律、蔑视安全,顶着被罚也要继续干。有业内人员表示:“一天的利润就够交罚款了,对企业来说根本形不成震慑。”对这样的情况,相关地方和相关部门必须营造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联合信用惩戒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屡次违规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形成“不能违、不敢违”的氛围。 对于那些具备增产能力的企业,笔者以为,相关部门在做好监管的同时,也应适时加强服务指导,做到既为保供保驾护航,又守住安全底线。例如,可以协调科研机构、行业专家,对相关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帮助企业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提高企业灾害治理能力,也为能源保供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当然,从长远来看,保供并不是一时的。相关部门应该坚持一盘棋思维,及早建立保供应急保障机制,制定保供应急预案,通过提早谋划、外部引进补给、实施夏储冬用等措施,避免用煤高峰季节下达突击生产指令,切实做好民生保供和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