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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将建立瓦斯抽采“试验田”
新闻作者:李仑 吴俊生 安学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刊讯继完成煤矿瓦斯数据核查专项工作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六处与晋中市应急管理局日前又联合着手在辖区建立瓦斯抽采“试验田”,开展瓦斯抽采效果观测。他们通过治理单元抽采计量数据监测,掌握区域煤矿瓦斯抽采效率真实情况,确保瓦斯抽采效果提升和瓦斯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监察执法六处、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要求辖区正常生产建设的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逐矿建立瓦斯抽采“试验田”,将左则沟等煤矿列为首批实施对象;要求各煤矿企业结合2024年度生产计划,编制本企业瓦斯抽采“试验田”工作方案,确保试验与抽掘采相适应。

  一是矿井要连续监测“试验田”瓦斯抽采浓度、流量,掌握瓦斯抽采浓度、流量随抽采时间变化规律,通过统计观测抽采出的瓦斯纯量和计算“试验田”瓦斯治理措施控制的煤量,计算出“试验田”煤体瓦斯含量随瓦斯抽采时间降低的数量关系,客观考评矿井现有瓦斯治理方式、钻孔施工封孔、抽采系统管理等条件下的瓦斯抽采效率(吨煤每月降低多少立方米瓦斯),结合原始瓦斯含量,确定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最短时间。

  二是在“试验田”建设过程中,从试验单元选址、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瓦斯抽采钻孔设计、钻孔施工封孔质量管控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记录,科学确定瓦斯治理周期,为判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高瓦斯矿井应选取未施工任何抽采工程的回采煤量建立“试验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分别选取未施工任何抽采工程的回采煤量和具备实施穿层钻孔施工的掘进煤巷条带建立“试验田”。每处“试验田”作为一个抽采评判单元(最小不得小于100米的区域),并纳入瓦斯抽采年度计划。

  四是必须采用定点取芯器取样方式开展原始瓦斯含量测定工作,测点布置要涵盖埋深最深处,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中区域检验要求,在每个区域均匀布置不少于10个测点,在地质构造处必须设置测点。

  五是“试验田”瓦斯抽采钻孔布置参数要按照试验工作面已批准的区域防突措施的抽采方式和参数执行。抽采钻孔施工必须按照标准要求施工、管理、验收,保障钻孔施工精准性和瓦斯抽采效果。

  六是每处“试验田”必须设置独立的抽采监测装置,实现对“试验田”单元抽采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在线监测和人工观测,不得利用相邻单元相互计算的间接方式监测数据。在“试验田”在线监测设备处安设视频监控设备,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自动监测到的参数必须接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并上传至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七是矿井要定期观测瓦斯抽采相关参数,建立“试验田”瓦斯抽采技术档案,包含设计、施工、验收、数据记录、视频监控等资料,数据记录要包括刚刚并网接抽时和定期测定时的混合流量、浓度、纯量、单孔浓度、负压等参数,并运用综合在线监测、人工综合观测数据科学分析计算当月抽采浓度、流量变化规律和吨煤降低的瓦斯量,并按月把有关数据以正式文件的方式报送煤矿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局,同时报送监察执法六处和晋中市应急管理局。

  据监察执法六处处长谭迎辉介绍,监管监察部门将把“试验田”作为监管监察执法重点,逢查必测“试验田”瓦斯残余含量和瓦斯抽采负压、浓度、流量等,积极开展瓦斯治理打假专项行动,对发现“试验田”瓦斯治理过程中存在假钻孔、假观测、假数据等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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