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张喜文通讯员宋鹏伟)近日,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六处迅速落实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结合本处和辖区煤矿实际,制定宣贯工作方案。 为将《条理》宣贯落实到位,监察执法六处组织全体监察员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全面领会其重要意义、立法宗旨、法律制度、监管监察内容、法律责任,切实把学习宣贯《条例》转化为落实监察责任、狠抓煤矿安全的行动自觉,及时把宣贯《条例》的通知转发到辖区各煤矿企业,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条例》主要内容,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条例》开展自查自改。将《条例》作为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执法检查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压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按照《条例》要求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于2024年1月24日颁布,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部基础性主干法规,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化解煤矿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力举措,是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有效途径,将为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经营、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监察执法六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