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 总第202241期 > C1 > 新闻内容
国家能源局印发《二0二四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和《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新闻作者:王慧 冯真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学导报讯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基本原则: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活力。

  《指导意见》共分七个部分:总体要求、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深化能源利用方式变革、推进能源技术创新、持续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务实推进能源国际合作。

  《指导意见》提出,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推动已核准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煤矿项目尽早投产达产,核准一批安全、智能、绿色的大型现代化煤矿,保障煤炭产能接续平稳,在安全生产基础上,推动产量保持较高水平。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产品储备能力建设,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   王慧
 

  又讯 3月20日,《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

  其中指出:到2025年,推动100项以上煤矿智能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数据编码、通讯协议、网络融合、数字化平台、智能感知、新型装备、新能源应用、人机协作、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管理运维等重点标准制定,初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分类明确、科学开放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满足煤矿智能化建设基本需求。

  《指南》由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目的是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构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技术迭代要求、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冯真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弘科文化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煤炭周刊 技术支持:42592847 联系电话:13753149697 | 备案号:晋ICP备16001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