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筒,曾经是很多人家中唯一的家用电器。白天,放在桌上;夜晚,放在床头;走夜路时,拿在手里。那一束银白色的光,陪伴我们走过了一段段高低不平的土路。 手电筒的构造很简单,电镀的金属外壳把钨丝灯泡和碱性电池连接到一起就成了。而这简单的手电筒,却是我们小时候百玩不厌的玩具。 大人不喜欢我们玩手电,怕费电,母亲每次见我玩手电,总要笑着说:大傻瓜玩电筒。那是大人们不了解孩子们的乐趣。我们对着天上照,妄图让那束光奔跑到月亮和星星上;我们对着自己的手照,看着透明的血红的手指和手掌,百思不得其解;我们对着树上照,再用脚使劲跺树干,树上熟睡的知了被惊醒后,就会纷纷飞到光圈里;我们对着远处的萤火虫不时按动开关上的红色按钮,一闪一灭地照,萤火虫就会提着它的小灯笼来到我们的身边;我们对着小伙伴的眼睛照,就会引来一次次追打和笑闹。 我们不光晚上玩,有时候白天也玩。我们把手电筒拆开,把外壳当成单筒望远镜,放在眼睛上,装模作样地观察“敌情”;把圆锥形的聚焦反射镜片贴在耳朵上,把带弹簧的后金属盖放在嘴上,互相发电报、打电话,通报“敌情”,指挥“战斗”。玩过后,在a大人回家之前再组装好,放到原处。大人再用的时候,打开手电,光束散开了,他们对着墙面旋转上盖,调整一下反射镜,重新聚焦就调好了。 过去,乡村不通电,更没有路灯,夜间外出只能靠手电筒来引路,手电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串门走亲戚,回得晚了没带手电筒,主人一定会找出家里的手电筒让客人拿上,第二天再送还,这样就多了一份来往。村里放露天电影的夜晚,光柱四面汇聚而来,再分散而去,是人的大聚会,也是手电筒的大聚会。孩子们在放电影的场地上挥舞手电筒,年轻人在路上乱晃光柱,光柱与光柱交叉着飞舞出乡村难得的热闹时光。 从火把、蜡烛、灯笼、油灯、马灯到手电,移动照明工具的发展有着漫长的历程。手电筒可以说是起步晚,发展快,材质、功能不断推陈出新,样式更是越来越丰富,能把人看得眼花缭乱。 样式多了,用处却少了。以前每夜不能离开的手电筒正在慢慢淡出我们的生活。然而,那一束束银白色的光,依然奔跑在记忆中的乡村的夜晚。那乡村的夜晚,是那样的宁静,那一束束光,是那样的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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