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记者耿倩 12月16日,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年来,省应急管理厅立足职能职责与发展大局,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服务市场主体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努力为山西省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制定《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持续强化行政审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和“清单之外无审批”。2022年省应急管理厅出台《行政审批“全程网办”工作制度》,实行递送资料网络化,档案存储数字化,许可证照电子化,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两年来共惠及企业800余家次。同时,还制定了《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对涉及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等许可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是审批材料应减尽减,办理时限能短尽短。对30个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进行了精简,平均精简申报材料46%;对37个审批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压缩,平均压缩时间43%;印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事项提前预审工作办法》,与省自然资源厅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对申请资料先期预审,实现了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步颁发。 三是容缺受理简化程序,下放权限提高效能。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提前提醒;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要件齐全即可进入审查程序;对于仅需要核验资料的行政许可事项即时办理;对保供煤矿产能核增事项,与能源部门同步开展审查,现场核查与竣工验收合并进行,共为95座煤矿净增产能1亿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延期换证免于现场核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督和安全许可现场核查合并进行;煤矿许可审查由省市县三级分别实施改为联合审查;对部分非重点监管危化品、重点监管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下放到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近年来,山西省应急管理部门持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 一是重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重点整治方面,各级累计投入40多亿元用于化工园区的安全提质工程;对190家重大危险源生产企业“安全体检”,对49家硝酸铵、硝化等高危企业专项治理,对38家油库进行了两轮安全评估,经过整治消除了一大批风险隐患。在建章立制方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联合监管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跨市联合检查。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每年对硝酸铵和硝化企业必查,视情抽查其他高危企业。建立油库和危化品仓库企业评估机制,企业每年自评1次、监管部门每3年深度评估1次。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企业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及时响应处置。 二是提高素质与提升本质安全相结合。在提高素质方面,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全覆盖教育培训;投入1800余万元工伤预防费,对9700余名企业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开展工伤预防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在提升本质安全方面。持续开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2023年淘汰了炭化室4.3米高的焦炉;持续推动19套老旧化工装置如期退出或更新改造。对高危化工工艺开展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建设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开展二级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全省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7家大型油库达到二级标准化。 三是强化监管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安全监管方面,充分发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形成“线上监测+线下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部门之间、内设机构之间、上下级之间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了检查效率。在指导服务方面。建立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两年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带领专家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重点县和化工园区开展了1800余次指导帮扶,全面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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