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底以来,全国煤矿事故频发。重庆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别重大事故、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事故、内蒙古赤峰市宝马煤矿“12·3”特别重大事故、湖北省巴东县辛家煤矿“12·5”事故,均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今年1月4日,河南省登封市兴峪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2人死亡。
这些事故之所以发生,其原因不外乎违规生产、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管理上存在着重大漏洞等老问题。
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说,这些问题并不难防范和处理。但是,为何还要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重效益,轻安全。受冬季供暖的需求,煤炭价格一路走高,一度突破600元/吨的价格。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数据显示,最新一期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593元/吨,环比上期持平。而随着年底的临近,一些煤矿为了赶进度、多生产、多赚钱,在生产效益面前,安全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导致矿难频发。
因此,从监管部门说,必须要加强监管,将安全大检查落到实处,将去产能执行到位,对违规生产的煤矿该停的停,该关的关,绝不留情和手软,必须落到实际行动中,切忌文件不少却落实不多,口号标语满天飞,走过场。再一点是,是要严格落实追责制度。没有严厉的追责,所谓的责任制就不会有威力,并最终沦为空谈。
从煤企说,安全是生产的根本,对此,思想上要有明确认识!同时,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防患于未然。
由此可见,无论是监管者还是煤企,都应该从悲剧中真正地吸取教训,筑牢安全的底线,守住生命的红线,不要让血淋淋的悲剧一再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