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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04月25日> > 总第201714期 > C1 > 新闻内容
我省开展煤矿劳动 用工执法大检查
新闻作者:记者 丁俊龙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省煤炭厅消息,日前,山西省煤炭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劳动用工执法检查的通知》,指出今年4月至10月在全省煤矿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旨在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用工管理,促进煤矿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此次检查,分为安排部署、排查检查、巩固总结三个阶段,包括各市煤炭局、煤炭企业制定本级检查方案、企业自查、市县全面检查、省级督查抽查以及全面总结等环节。主要目的在于落实用工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煤矿用工管理、规范劳动合同全过程管理、煤矿从业人员年检和审核备案管理制度落实、落实煤矿劳动定员管理规定、原煤生产人员全员准入、煤矿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拖欠、井下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煤矿企业排查、用工矛盾纠纷专项治理等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把执法检查作为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构建煤矿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自查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执法检查收到实效;要抽调用工、基建、执法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企业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政策规定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要针对当前煤矿用工管理的突出问题,以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用工矛盾纠纷专项治理、煤矿建设项目用工管理、劳动定员管理、非法违法用工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现场下达执法文书,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停工的停工,确保执法检查各项要求的落实;要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廉洁、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和流于形式;要严格落实煤矿用工监管责任和用工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另外,《通知》还特别指出,晋能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与煤矿企业所在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联系,配合做好此次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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