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发改委、财政部、央行、国资委、工信部等1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主要任务包括,依法依规淘汰关停不符合要求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含燃煤自备机组);对未核先建、违规核准、批建不符、开工手续不全等违规煤电项目一律停工、停产,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理;预警等级为红色和橙色的省份,不再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2020年底前已纳入规划基地外送项目的投产规模原则上减半。同时,意见提到,“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