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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五招式 力保“大同蓝”
新闻作者:■本报记者 门高伟 通讯员 崔永涛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市86座煤矿,2017年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一份看似“简单又不简单”的答卷,背后凝结了大同煤监人的无数汗水,离不开大同煤监人的主动创新作为,他们为守护煤矿“大同蓝”亮出了监察组合重拳。
  “监察工作不好做,我们必须要创新思维、突出重点、紧抓难点、强化实效。我们监察工作可以用‘望、问、切、谈、宣’简单概括。望,就是前期研判,问题导向,专业分工;问,就是听取汇报,提出问题,应势而动;切,就是深入井下,刨出病根,开具良方;谈,就是全体通报,共同剖析,责任落实;宣,就是开设专题,实时跟踪,问题曝光。”大同监察分局局长朱正亮说,“通过‘望、问、切、谈、宣’,达到排查隐患取得实效,技术指导取得实效,辐射周边取得实效。”
  据了解,大同煤监分局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实施分类式监察、解剖式监察、会诊式监察、约谈式监察、经验介绍式监察等方式,不断提高监察效果。2017年,他们共对86座矿井监察228矿次,查处隐患1802条,整改1772条,整改率98.3%。
 
分类式监察——
动态管理
 
  “煤矿监察工作要做好,最忌洒胡椒面式的检查,要做到心中有数、心里有谱,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朱正亮说。
  为此,大同煤监分局根据出台的煤矿安全程度分类标准和办法,按照矿井的生产现状、建设进度、隐蔽致灾因素以及隐患大小,将86座煤矿划分成A、B、C、D四类,根据监察了解情况每周进行一次位置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他们把重点放在安全隐患多、危险源明显、易发生事故的C类矿井上,采取缩短监察周期、加大监察频次、进行集中监察等方式,形成高压态势,使其对安全不敢放松、不心存侥幸,增强了监察执法的针对性。
  目前,他们重点监控的矿井共有11座,其中,南郊区5座,左云县4座,矿区2座。2017年,监察次数最多的是南郊区的口泉、炭窑峪煤矿,已排查了4次以上,经过整改,炭窑峪煤矿已由C类上升为B类。
 
解剖式监察——
紧盯重点
 
  2017年,大同煤监分局提出了“抓住重点企业、重点隐患、重点任务”的工作方略,集中分局监察力量,邀请煤矿所在县区(集团)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左云县、南郊区、同煤集团三个重点地区的重点矿井,实行解剖式监察。
  在2017年多次监察活动中,大同煤监分局紧盯煤矿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对重点矿井的各个系统、各工作面、各个环节以及地面资料、安全设施等进行了全面解剖检查,为煤矿安全做了方位“CT”,真正做到查深、查细、查全面,促进了安全隐患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夯实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排查结束后,他们进一步组织召开通报会,让同一企业的煤矿、有同类型隐患的煤矿、被查矿井周边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举一反三,让他们审视自己的煤矿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如何。
  一年来,大同煤监分局共解剖式监察矿井45矿次,不仅帮助煤矿企业查出了问题,还为其出主意、想办法,使生产建设矿井的事故隐患大幅度减少。
 
会诊式监察——
量身服务
  
  “矿与矿不同,地质构造不同,生产系统不同,要解决每个矿井的问题,就要利用专家的技术优势和特长,有针对性的帮助煤矿进行隐患整改和技术指导。”这是大同煤监分局在开展监察工作中,为体检矿井所做的精准菜单式的监察服务。
  去年以来,大同煤监分局对重点地区、重点矿井采用了“服务为先,专家会诊,全面排查”的方式,聘请同煤集团的专家对不放心矿井逐个排查。他们不定检查时限,不定整改指标,不要煤矿承担任何费用,每到一矿,都要量身定制一套符合该矿需要和实际的培训方案,选择不同的授课方式、时间、地点和受众,突出效果。监察组和专家一道,不但帮助煤矿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进行技术指导,还针对煤矿企业的薄弱环节为技术人员授一堂课、进行一次难点解答,真正做到手把手的教,使体检专家为企业留下的不但有体检报告,还有真真实实的技术指导,受到了体检矿井的欢迎和支持。
  一年来,共聘请专家24人,会诊煤矿28矿次,平均查出各类隐患都在40条以上,尤其是对重点矿井和重大隐蔽致灾因素,起到了重点督促、提醒、整改完善的效果。
 
约谈式监察——
警示违法
 
  2017年6月,大同煤监分局对浑源县所属煤矿进行了约谈式监察。约谈对象是浑源县现有5座停产煤矿,听取5位矿长对近期工作及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汇报后,大同煤监分局要求煤矿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章操作,积极办理有关手续,杜绝擅自建设生产问题,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这是2017年大同煤监分局进行约谈式监察的一个缩影。“国有重点大矿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在大同辖区较为普遍,对这些矿井很是无奈,‘证照办不了、非法管不住’已成为常态,‘不去失职、去了渎职’时刻困扰着我们的监察人员。”朱正亮说。“这次提醒浑源县的5座停产煤矿不要违法生产,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2017年,大同煤监分局出台了《关于对煤矿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约谈的通知》,要求在监察时涉及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的,除下达必须的文书外,对这些矿井一律进行约谈。约谈的人员要有集团公司负责人、煤矿负责人、分管安全技术的负责人,在约谈会上要明确对非法违法行为监察指令执行的具体责任人,共同制定落实措施,谁开会、谁主办、谁负责,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到非法行为有人管、有人担。同时对确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和工程多方呼吁,反映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理顺办理手续渠道。全年,大同监察分局已约谈19矿次,形成会议纪要8份、通报5份。
 
经验介绍式监察——
经验示范
 
  “同煤安平煤矿‘3·23’事故发生后,给我们强烈的震憾,在吸取事故教训的分析会上多次反思,深入思考,提出了‘大同辖区厚煤层放顶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和‘我们会不会也发生类似的事故’等疑问。为此,我们召集厚煤层放顶煤开采的10座地方煤矿在左云县的长春兴煤矿召开了现场会,进行下井参观、吸取教训、讨论分析。”朱正亮说。“同时,我们还与同煤集团塔山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总结,并印发了《塔山煤矿顶板水压预裂放顶经验介绍》,向全辖区煤矿推广,尤其是存在同样顶板类型的矿井。”
  大同辖区煤矿自然灾害严重,矿与矿之间千差万别,但又有着本质的一致性。为此,大同煤监分局通过分析、疏理,确定水害矿井15座,蹬空开采矿井7座,厚煤层放顶煤矿井21座,老空积气积水严重矿井22座,对每个类型的矿井,他们都选择管理好、技术水平高的煤矿作为示范点,适时召开现场会,下井参观、经验介绍,还邀请其他企业的总工程师在会上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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