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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高瓦斯矿井监察力度
新闻作者:通讯员 王建恒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王建恒)进入三季度以来,晋中煤监分局加大对高瓦斯矿井的监察力度,并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所有矿井必须严格落实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严格做到以风定产、以风定面,加强测风和配风管理,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维护工作,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加快矿井通风能力、瓦斯抽采能力核定和安全评价工作;二是对于实行多煤层、多水平、联合布置分层开采的矿井,要加强通风现状、现场、交替作业等基础管理,对于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矿井,坚决采取停采、停掘、限制回采工作面数量等措施;三是要求16座突出矿井建立专家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定期交流防突经验,研究论证防突措施;四是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邻且开采同一煤层的矿井,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并在鉴定期间按照突出矿井进行管理,严禁借突出鉴定之名行掘进生产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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