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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防汛工作 预防煤矿水害事故
新闻作者:通讯员 孙石磊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孙石磊)晋中煤监分局近日利用“五项措施”加强防汛工作,以预防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与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分局积极成立防汛抗灾领导组,并与市安监、煤炭、气象等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协调联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二是开展煤矿汛期安全专项监察。分局要求每位监察员对自己主办的矿井要做到水文地质情况清楚,要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并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
  三是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局制定了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结合当前开展的“打非治违”等工作,对辖区煤矿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
  四是要求辖区煤矿完善行洪措施。分局进一步加强防洪和防治水工作,各煤矿,尤其是资源整合后技改建设矿井,要进一步加强矿区排水设施建设,严防矿渣堵塞行洪渠道。同时,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及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是分局要求各煤矿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各煤矿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组织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要求矿山救援队伍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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