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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煤监分局 制定煤矿安全监察执纪执法监督办法
新闻作者:通讯员 崔云高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崔云高)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做到“六个始终坚持”,加强晋城煤监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正确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行对内严管理、对外严执法的“双严”要求,在分局内部成立执纪执法监督工作组,配备专职执法监督工作人员,通过纪律约束、制度制衡、监督执行,推进分局依法行政,提升效能监察。
  执法监督的范围。明确执法计划的制定、审批和执行,执法人员履职情况,执法行为的合法性等类情形。
  执法监督的方式。通过日常监督、执法预审(事前)、现场同步监督(事中)、跟踪执法监督(事后)、专项监督等方式,积极推进“前有监察、后有督查”的跟踪执法监督模式。
  执法监督的实施。在执法监督中,检查发现对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内部通报;对影响行政处罚决定的严重问题,将制作执法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执法的追责问责。对监察执法中存在的不认真履行职责、隐瞒情况、隐患描述避重就轻等情形,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从严问责;对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或不认真纠正执法监督中发现问题和错误的执法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约谈;对利用执法权以权谋私、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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