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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煤监分局 “六大举措”有效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新闻作者:通讯员 朱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朱云)为认真吸取山西煤销集团晋中紫金煤业“2·23”较大顶板事故和介休鑫峪沟煤矿“3·14”透水涉险事故教训,晋中煤监分局向辖区各煤矿提出六项具体要求。
  各煤矿主体企业、各煤矿企业一把手要带头抓安全,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
  各煤矿企业要做到“两尊重”:要尊重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科学组织生产;要尊重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见与建议。
  要进一步构建政府、煤监、监管、主体企业安全监管监察统一战线,形成共同对煤矿灾害隐患、违法违章行为的合力。
  要切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紧紧抓住“两个关键人”和“三个关键团队”。
  要创造性地开展对煤矿开采作业区域的监督,严厉打击“第二生产线”。
  要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确保在瓦斯预抽达标的情况下组织采掘生产,对通风系统复杂的矿井开展驻矿监察,排查隐患,摸清底数,提前制定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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