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成肖飞)“刚才我们观看了《水中捞炭——西故县煤业‘10·25’较大水害事故》《火中取栗——平遥二亩沟‘11·2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等警示教育片,事故原因简单、性质严重、行为恶劣,我们一定要认真汲取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发生。”6月22日,长治煤监分局副局长于张庆在长治新建煤业进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时语重心长地说道。
今年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恰逢长治煤监分局在新建煤矿进行“一通三防”专项检查。监察期间,于张庆组织该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等80多人,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在观看了长治煤监分局拍摄的襄矿西故县煤业“10·25”透水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山西煤监局拍摄的“以案说法”系列警示教育片后,于张庆指出,此次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旨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这些案例暴露出煤矿体责任不落实,隐蔽采掘作业地点、图纸造假,现场管理不到位,人员培训不到位,外包队伍管理混乱等诸多问题,要在日常工作中警醒、重视,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