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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开展反“三违” 及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整治行动
新闻作者:记者 曹金庭 通讯员 雷红伟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记者 曹金庭 通讯员 雷红伟)针对近期运城市出现的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规范、整治“三违”行为不力等问题。日前,运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连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市各行业开展两项工作的专项整治行动。
  反“三违”专项行动要求,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完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班组岗前安全检查确认记录、危险作业审批记录等情况。其次,要认真落实反“三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对象为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炼、有色、机械、建材、纺织、轻工、商贸等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从8月1日起至9月30日结束,分为自纠自查、执法检查、全面督查三个阶段进行。整治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培训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培训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准入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12项。
  运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市、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及从业人员,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进一步畅通专项行动的社会和舆论监督渠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的督导检查不严的和接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案件举报、报告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查处和处理的,要严肃问责,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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