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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规范煤矿充填开采产能增量置换工作
新闻作者:鲁宁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山东省能源局日前下发《关于规范山东省煤矿充填开采产能增量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煤炭企业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绿色开采技术,促进煤炭工业绿色发展。
  充填开采技术方面,《通知》提出,资源回收率符合有关规定、采空区充填率达到一定要求、技术方案选择合理适用及充填开采设计必须经主体企业批准后先进行试采等4项规范。
  对于充填开采煤炭计量,《通知》要求,煤矿应在充填开采工作面运煤皮带安装计量装置,计量充填开采煤炭产量,建立独立的统计台账;输送充填材料时,应在输送通道(设备)安装计量装置,及时统计充填材料用量。
  对于充填开采产量认定时间、程序和方法,《通知》明确,每年4月底前,受理上年度实施充填开采煤矿的充填开采产量认定申请;8月底前,受理上半年实施充填开采煤矿的充填开采产量认定申请。 
(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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