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优化服务环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近日,运城市能源局制定出台了《运城市能源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公示的基本要求和工作任务。 《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出发点,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合法、无遗漏,局机关各部门要结合权责清单,按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在局门户网站上全部予以公开。市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改革科,负责落实具体业务流程,畅通公开渠道。要建立“双公示”工作台账,及时对局门户网站“双公示”信息进行维护、更新,汇总、统计,上传行政处罚信息至市能源局公开网站。各相关科室要梳理“双公示”目录,及时向法制改革科报送行政处罚数据信息,以便及时更新数据。 《方案》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及时公示各项行政处罚事项的相关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等信息。法制改革科要在行政处罚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要充分认识做好“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形成由法制改革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