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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应急管理局 牢筑安全生产线 护航党的二十大
新闻作者:任艳明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刊讯(通讯员任艳明)为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10月15日,灵石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10月份专题例会暨“强监管、严执法、控风险、保安全”护航党的二十大工作部署会,对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推动再督促再落实。

  会议明确了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采取的八项措施:

  一是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实施分类处置。对6座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煤矿严格按照“一采两掘”组织生产;对24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煤矿采取限产缓掘;对3座风险高、管理差、问题突出、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的“不放心”矿井(旺盛、天悦、致富)采取停产措施并派驻专人驻矿盯守;对9座长期停缓建矿井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死守。

  二是全县煤矿停供火工品。全县从10月13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期间,全部停供煤矿火工品。

  三是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全县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全体执法人员原则上全部取消休假,并采取突查、夜查、随机抽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从重从严从快处置生产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违规分包转包、蓄意隐瞒采掘作业地点、违规布置“第二采场”冒险蛮干以及借保供之名超强度组织生产;建设矿井“边建设边生产”;长停矿井“偷生产”以及盗采矿产资源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向全县32座正常生产煤矿派驻51名驻矿安全监督员实行“驻矿小组”24小时不间断驻矿盯守,并实行零报告制度。县级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开展高频次督查检查,加大对所联系煤矿的监管力度和频次,对联系煤矿开展不少于3次督导检查。同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灵石实际,每矿每日必须有1名监管专员驻矿蹲守。

  四是开展县政府专家组指导服务。县政府煤炭安全2支专家队伍开展突查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了解掌握煤矿的采掘接续、灾害治理、巷道贯通、工作面安装和回撤、采掘作业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生产风险动态,摸清联系煤矿安全底数,重点打击计划外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各办矿主体驻矿盯守。12个办矿主体企业制定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驻矿盯守包保责任,主要领导带头对所属煤矿实行分片包联,同时12个办矿主体企业对所属40座煤矿派驻96人工作组进驻所属煤矿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六是各煤矿企业矿领导包保队组。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不得请假外出、坚守岗位,煤矿“五职”矿长必须严格落实包保队组要求,全程跟班作业,对变化环节进行安全确认。

  七是各煤矿企业开展集中维护检修。全县32座正常生产煤矿于10月15日~10月17日3天集中开展维护检修工作,制定计划、完善措施,必须全面组织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运行、机电运输设施设备、安全保护设施设备等进行维护检修,防止系统设备疲劳运行,坚决杜绝设施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酿成事故。

  八是各煤矿企业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全县煤矿企业针对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并做好“工作留痕”,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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