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通讯员胡慧丽)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潞安化工集团李村煤矿以“1366”工作思路为引导,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为重点,增进工作活力,转变工作作风,实现安全监管系统有序运行,为矿井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提升综合素质,建强监管队伍。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监人员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矿等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安监人员认真学习各专业业务技术、安全技术措施,熟悉掌握工作重点和业务技术要求,找准理论学习与安全生产实际工作的结合点,把安全生产建立在法规和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安全监督检查能力和法律素质。此外,为提升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对照《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正向激励政策,鼓励一批有知识、有学历、有担当的年轻干部申请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监管队伍的专业人才比例在两年内达到15%以上,以提高安全监管的技术能力和水平。 规范制度落实,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李村煤矿安全红线30条禁令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停产、停工,以严措施促进真落实;进一步完善《李村煤矿入井目标管理办法》,通过入井质量月度排名和梯度化奖惩,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积极性;严格执行《李村煤矿正队级以上人员带(跟)班制度》,督促各级管理人员深入现场、履职尽责,强化薄弱环节监管,消除管理盲区;持续推动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建立监管人员日常考核机制,坚决纠正履职不尽责、出工不出力、人到心不到的虚浮作风。 反向监督考核,倒逼监管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安全员现场安全监管的质量,巩固安全团队的整体形象,李村煤矿制定下发安全员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井下生产业务科室监督职能,由各生产业务科室对安全员不规范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不按规定乘车、班中空岗、睡岗、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等“三违”行为进行打击,以每月为周期,科科有指标、人人有责任,月底进行登记、汇总,并建立专项台账,对于科室查纠的安全员不规范行为,核实后,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批评警告、罚款、停工强训等处理手段,切实守牢现场安全监管的最后一道防线,共同构建现代化、科学化安全监管体系。 |